业绩目前有两种归属方式:
- 按照收款人归属
- 按照“成员-客户”关系链归属

1. 按照收款人归属
使用企业微信内的收款工具(含对外收款小程序、红包、转账,下同)产生的交易,归属收款成员。

2. 按照“成员-客户”关系链归属
(1)使用企业微信内对外收款的“收款码”产生的交易,若交易客户属于收款成员的客户或群客户,则归属该成员;若不属于,则归属交易客户所属成员,若无所属成员,则归属给该客户所在客户群的群主;
(2)若同一客户添加了多位成员或多个群,则业绩归24小时内最后服务客户的成员或客户群的群主;
(3)特殊情况
若交易发生后至当天晚上24时,客户或群客户关系链发生变化(包含在职继承、删除客户),则业绩归属交易时间前24小时内有发消息的关系链成员;
若交易发生后至当天晚上24时,成员被移除服务人员身份,或离职,则不做业绩归属。

其他说明
1. 统计后若管理规则的使用范围发生变化,则业绩和成员列表按照最新管理规则统计,但客户数仍按变化前的管理规则进行统计;
2. 转账功能正在灰度开放中,未被灰度的企业敬请期待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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