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3.1.8版本开始,巡查上报的网格支持添加下级网格;
2、超级管理员支持增删改任意网格以及该网格的下级网格,网格负责人则支持给自己的网格进行增删改;
3、网格中有网格员时无法进行删除(仅有网格负责人则支持);
4、整个网格结构最多10层,每层网格最多添加20个网格负责人以及100个网格员;
5、同一个主网格下不允许添加同名下级网格;
6、网格名称最多20个中文汉字;
7、web端支持使用模板批量导入网格架构;
8、路径:
(1)web端:应用管理-居民上报/巡查上报-配置网格
(2)客户端:工作台-居民上报/巡查上报-配置-配置网格
9、配置上报及班级权限
作用:可以通过设置每个不同成员/负责人上报/分派的范围,从而达到逐级上报的目的。
(1)成员新建事件上报给
a、当前网格负责人:成员只能上报给本网格负责人。
b、上级网格负责人:成员如果在子网格内,可以上报给子网格的任意一个上级网格的负责人。
(2)负责人可分派/转交事件给
a、全部网格内的成员:网格负责人支持把事件分派/转交给任意一名网格员。
b、管理网格内的成员:网格负责人只能把事件分派/转交给自己管理的网格内的网格员。
(3)成员可转交事件给
a、全部网格内的成员:成员支持把事件转交给任意网格员。
b、所在网格内的成员:成员只能把事件转交给自己所属网格内的其他网格员。